中心提示:制售“酒”的行为,违背国家法律规定,诈骗误导顾客,打乱商场秩序,滋长不良风气,严峻危害国家机关及人民戎行的名誉形象。为进一步净化商场环境,保护顾客合法权益,绵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示……(国际食品网-)
是指虚伪标示或宣扬与党政机关和戎行有亲近相关的特定称号、符号、标志性建筑物、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,“酒”为假冒伪劣酒品。
现在,商场上存在制售“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现象,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花了钱的人“酒”的误解和好奇心,进行虚伪宣扬,声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别身份或布景,实际上,这一些产品并无任何特别质量或价值。
制售“酒”的行为,违背国家法律规定,诈骗误导顾客,打乱商场秩序,滋长不良风气,严峻危害国家机关及人民戎行的名誉形象。为进一步净化商场环境,保护顾客合法权益,绵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示:
标准出产行为,禁止违法出产含有“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戎行等相似标识内容的酒类产品。
标准出售行为,出售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职责,依法诚信运营,加强职业自律,禁止违法出售“酒”“内供酒”,一起保护公平竞争的酒类商场秩序;禁止借“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戎行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产品,进行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。
餐饮单位禁止违法运营含有“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戎行等相似标识内容的酒类产品。
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“”的迷信,进步区分才能,坚持理性消费,不轻信、不顺从;增强维权认识,经过正规渠道购买酒类产品,留意检查标签标识,不购买印有“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字样的酒类产品。
广阔消费的人在消费酒类产品时,如发现“”酒类产品,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告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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