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类:红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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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7-26
为推进我国酒类自主品牌建造,增强我国酒类在国内外商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,引导酒类科学消费,促进职业健康发展,商务部展开了第六届“我国名酒”鉴定活动。
第六届“我国名酒”鉴定活动是自1989年以来尖端规划,规模最广的一次鉴定活动,活动紧紧围绕商务作业特征和酒类产品特色,在鉴定中充沛吸收国内外酒类点评经历,采纳世界酒类鉴定通行的感官评论办法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、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、职业专家复审、商场购买酒样、理化目标检测、顾客抽样调查、专家评论、公证安排公证评论程序和成果、“我国名酒鉴定委员会”归纳鉴定九个阶段的作业,最终提出第六届“我国名酒”初选名单。这次活动得到了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和当地商务主管部门、协会、公证安排、专家、媒体等多方面力气参加检查与监督,现向全社会公示,承受社会各方面监督。公示时刻为2007年4月12日至2007年4月20日。
对公示成果有贰言的企业或个人,可在公示期间,依据所把握的实在的状况,供给实在的举证资料(包含:贰言人状况介绍,贰言人和被贰言人的联系,存在的贰言及详细理由,主张处理成果等),于2007年4月20日前,以传真、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法发送到商务部商场运转司,并抄送所在地省级(含计划单列市)商务主管部门。贰言人为企业的,请在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;贰言人为个人的,请在资料上签名,并留联系方法。过期不予受理。